即便是坐在被告席上,听见大家谈论自己也总是很有意思的。在检察官和我的律师进行辩论的时候,我可以说,大家对我的谈论是很多的,也许谈我比谈我的罪行还要多。不过,这些辩护词果真有那么大的区别吗?律师举起胳膊,说我有罪,但有可以宽恕的地方。检察官伸出双手,宣告我的罪行,没有可以宽恕的地方。但是,有一件事使我模模糊糊地感到尴尬。尽管我心里不安,但有时我很想参加进去说几句,但这时我的律师就对我说:“别说话,这对您更有利。”可以这么说,他们好像在处理这宗案子时把我撇在一边。一切都在没有我的干预下进行着。我的命运被决定,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。我不时地真想打断他们,对他们说:“可说来说去,究竟谁是被告?被告也是很重要的。我也有话要说呀。”但是三思之后,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。再说,我应该承认,一个人对别人所感到的兴趣持续的时间并不长。例如,检察官的控诉很快就使我厌烦了。只有那些和全局无关的片言只语,几个手势,或连珠炮般说出来的大段议论,还使我感到惊奇,或引起我的兴趣。
五
也是在一个这样的时刻,我又一次拒绝接待神甫。我正躺着,天空里某种金黄的色彩使人想到黄昏临近了。我刚刚放弃了我的上诉,并感到血液在周身正常地流动。我不需要见神甫。很久以来,我第一次想到了玛丽。她已经很多天没给我写信了。那天晚上,我反复思索,心想她给一名死回当情妇可能已经当颁了。我也想到她也许病了或死了。这也是合乎情理的。既然在我们现已分开的肉体之外已没有任何东西联系着我们,已没有任何东酉使我们彼此想念,我怎么能够知道呢?再说,就是从这个时候起,我对玛丽的回忆也变得无动于衷了。她死了,我也就不再关心她了。我认为这是正常的,因为我很清楚,我死了,别人也就把我忘了。他们跟我没有关系了。我甚至不能说这样想是冷酷无情的。